如果能像抓酒駕一樣抓食品安全
此前,筆者曾在廣州街頭見到一輛白色的高爾夫GTI轎車,其后背大眾車標之下,一行俏皮的話格外醒目:“阿媽話:飲酒唔揸車,揸車唔飲酒!”(粵語,意思為:媽媽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筆者看過很多年輕的車主在自己的愛車上張貼類似的“個性宣言”,諸如“看,灰機灰來灰去”之類無關痛癢、笑笑過眼即忘的“語錄”。但筆者第一次看到拒絕酒駕的“個性宣言”,冰冷的“嚴令禁止”之上,親情的溫暖油然而生。更讓筆者感動的是,隨著禁止酒駕、醉駕的法律法規逐漸深入人心,法律的震懾力和廣大車主的自我警覺,值得贊賞。
“(酒駕入刑)一年多來,公檢法機關建立了醉駕案件的快偵、快訴、快審機制,酒駕行為得到明顯遏制,駕駛員自覺守法意識明顯增強,交警執法形象明顯提升。”在中國法學會、公安部日前舉行的“兩法修正案”實施一周年研討會上,公安部副部長黃明作上述表示。
2010年8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其中包括“將醉酒駕車、飆車等危險駕駛定為犯罪”。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醉駕入刑”正式生效,醉駕者一旦被查實,將面臨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2011年5月9日晚,知名音樂人高曉松因酒駕造成四車追尾,成為國內醉駕獲刑的第一人。
來自公安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4月30日,全國公安機關查處酒后駕駛數量同比下降41.4%,醉酒駕駛同比下降44.5%。彼時,正值醉駕入刑實施一周年。
數據還顯示,2011年,全國因酒駕導致的交通事故共3555起,死亡1220人,分別同比下降18.8%和37.7%。
盡管酒駕入刑沒能徹底根除因酒駕、醉駕帶來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但新發施行一年內,酒駕及醉駕事故分別下降41.4%和44.5%,效果顯而易見。國內食品安全事故頻發,各式各樣的“毒食品”甚囂塵上,已經成了民眾心頭難以撫平的痛。
近年來,國內食品安全問題持續發酵,著實傷透了國人的心: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染色饅頭、墨汁粉條、毒豆芽、毒生姜、蘸花黃瓜、毒燕窩、毒油條、地溝油、毒膠囊、皮鞋果凍、明膠老酸奶……等食品“毒藥”輪番來襲,試想:如果能以嚴打酒駕醉駕的態勢去圍剿“問題食品”,嚴打制販“毒食品”等違法行為,那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能否徹底改觀呢?
前瞻產業研究院食品行業研究員馬向遠指出,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問題事關國計民生,如果全國各職能部門及全社會能像打擊酒駕、醉駕一樣,嚴厲打擊制售問題食品、毒食品,對這類企業和責任人常年保持嚴打的高壓態勢,做到食品安全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讓違法犯罪分子成過街老鼠,對人聞風喪膽,食品安全將不再是問題。
日前,國務院印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提出,計劃用3年時間遏制食品安全違法犯罪,使我國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決定》強調,要堅持重典治亂,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嚴”字當頭,露頭就打、毫不手軟。同時,《決定》提出,將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并首次將食品安全考核納入地方政府考核范圍。
近年來,隨著國內食品安全問題頻發,各類食品安全事故持續發酵,使得民眾對法律的威嚴和執行力度以及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這是法律的缺失,還是政府相關部門的不作為?
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監測中心的一份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關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共包括20多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規和150多部部門規章。超過200部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可謂不多,但為何食品安全形式依然如此嚴峻呢?相關的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應該深刻反思。
前瞻產業研究院食品行業研究員馬向遠認為,對于吃進肚子的食品而言,其安全同樣關乎人命,關乎健康,其危害性甚至比酒駕、醉駕更為嚴重,因此,對于食品行業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非法行徑,其打擊力度比“醉駕入刑”應該有過之而無不及,讓那些膽敢違法犯罪的企業身敗名裂,讓那些犯罪分子傾家蕩產。
2008年12月23日,河北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三鹿集團破產。2009年1月22日,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被判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2468.7411萬元;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緩、被告人張彥章、薛建忠以同樣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15名被告人各獲二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馬向遠指出,打擊食品安全犯罪,還應貫穿源頭到終端,從生產制造環節到物流運輸、倉儲、銷售到消費環節都應該嚴密監控和監測,另一方面,也必將會增加打擊成本,但對于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食品安全工作而言,這仍是一項利遠大于弊的事業。
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監測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末,我國擁有各類食品加工企業40萬家以上,其中規模以上食品加工企業超過30萬家。算上其他物流、銷售等環節需要嚴加監管的食品流通渠道而言,其覆蓋面之廣、難度之大,遠遠高于查處2億輛機動車酒駕、醉駕的難度。
馬向遠還強調,打擊制售毒食品不能抓大放小,大型食品企業可能是三鹿,小型食品加工廠也有可能是地溝油作坊——當然,這必然會增加相關職能部門及執法部門的費用支出,但這些指出對于國民的健康、國家的長治久安而言,國家理應承擔,民眾也會舉雙手贊成。
此外,馬向遠還指出,打擊食品違法犯罪,除了在法律上的明令禁止,還應在道德上對違法犯罪行為和犯罪分子進行監督和約束,同時加大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讓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在全社會形成堅決抵制、踴躍參與圍剿“毒食品”的正義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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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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