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是“天災”還是“人禍”?
8月12日晚11時20分左右,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所屬的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截至8月13日18時,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50人死亡;住院治療701人,其中重癥傷員71人。目前,現場火勢已初步得到控制,撲救工作仍在進行中。
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天津海事局指定的危險貨物監裝場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單位。從紙面上看,這家企業倉庫現場的風險管理措施不可謂不健全到位。但就是這樣一個防范嚴密存放危險商品的物流公司卻發生了震驚全國的大爆炸。
近年來,危險品爆炸事故時有發生。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寶源豐禽業公司液氨罐爆炸,導致121人死亡;2013年11月22日,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造成62人遇難;2014年8月2日,江蘇昆山開發區中榮公司拋光車間發生爆炸,導致71人遇難;2015年4月6日,位于福建漳州的古雷PX項目突然發生爆炸;2015年7月16日,日照嵐山一化工廠的液態烴球罐爆炸起火……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天津爆炸事故原因還有待詳查,我們不便妄作推測,但是根據以往的經驗,每一次重大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管理混亂導致。再危險的行業,只要遵守安全操作流程,出現事故的概率是很低的,但是這兩年頻發的安全事故,讓我們不得對此進行不反思:各部門的危機管理機制為何失靈了呢?
首先,在爆炸發生后,當地居民才發現,住宅小區緊臨危險品倉儲物流園。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倉庫與周邊建筑的安全距離為1000米,但此次爆炸點的周圍1000米內,有超過5600戶住戶。我們不禁要問當地政府是如何規劃的?又怎樣通過環評的呢?拿一個城市規劃專家的話來說:這場悲劇,正是因為當地政府忽視相關企業與民眾的知情權所致。
資料顯示,2009年,塘沽、漢沽和大港三大區撤銷建制,并升級成為濱海新區。天津市高層一直希望,利用沿海交通優勢打造物流港口中心,這也成為是天津市的重大服務項目之一。但是,危險化學品存儲基地的建立,卻并未告知附近的地產開發商們。而開發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距離爆炸現場僅600米的地方建造居民小區。難怪當地居民怒吼道:“若知道附近有危化品倉庫,誰會買這里的房子?”
再者,相關部門對事前發生的危機預警置若罔聞。早有專家指出,天津港的危險品貯存密集度太高,且與周邊居民區距離過近,容易引發危險,但這樣的善意的提醒被當成耳旁風。去年的昆山中榮公司拋光車間爆炸發生前,就有員工提醒企業負責人粉塵超標,但負責人為了趕進度冒險作業,一小時后慘劇發生了。如果我們分析每一起類似案例,發現危機爆發的原因都如出一轍:對事前危機預警抱有僥幸心理。
再次,對企業安全管理流程并不嚴格執行。筆者認為,再危險的行業,只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流程,出現事故的概率還是很低的。現在很多企業都有嚴格的安全管理流程,有專門的人員負責安全,甚至公司內部開會的時候,都會認真地講一下安全事項,告訴大家逃生路線。可悲的是,這些公司仍然免不了危機發生。
比如某公司為了一個設備盡快投產,倉促間讓一名無證工人進行電焊作業,導致火災發生,一座新的廠房建成剛一個月就化為灰燼。事實上,這家企業可是天天把安全掛在口頭上,有消防值班室(但是無人值班),也有專人負責安全檢查。更可悲的是,火災發生半年后,該企業的消防設施仍然形同虛設……
筆者認為,危機防控和管理不僅僅是低級別員工該考慮的問題,而且還是企業高層應該帶頭重視的事情。如果一個企業的領導人內心忽視危機管理,一切以利潤最大化為導向,那遲早會付出慘重的代價。試想,如果上面企業管理者缺乏安全責任心,下面員工只講績效考核,根本不拿規章制度當回事,那么危機就很難真正避免。
最后,像這樣的存有大量危險品的物流企業,作為政府部門必應嚴加監督企業安全,但我們的監管部門往往不作為或利益輸送,對企業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聽之任之、視而不見。更有甚者,當官員出現嚴重瀆職的時候,往往異地做管或者幾年之后再重新任用,對相關部門官員的懲罰機制形同慮設,官員們又怎么會有積極性和責任心去監管安全問題呢?
8.12天津爆炸事件,雖然結果尚未出臺,但是人禍遠大于天災,危機本可以避免。有很多地方值得我們從中反思:當地政府的規劃部門怎么能拿危險化學品與居民小區規劃在一起?在爆炸發生前,為什么置專家的警告于不顧?涉事物流企業管理實在混亂,又為何無人加以監管?對因瀆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官員應該加大懲罰機制。如果這些問題都加以修正了,那么以后就可盡量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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