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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演講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通航機場涉及的工作崗位較多,不同的機場和不同崗位的招聘標準不一。整體來看,國家民航局以及各地區管理局對通用機場航務保障人員的配備和資質要求一貫比較嚴格,部分地區管理局參照運輸機場來招聘。一般來講,通用機場管制員至少要配備兩名,要求取得執照,并且要在本機場簽注,通信人員至少配備一名,要求取得執照,氣象人員至少配備兩名,華東地區不強制要求考取執照,但要求經過培訓。有的地區管理局規定管制和氣象執照跨地區簽注要重新考試。目前,航務保障各個崗位的執照考試內容或者說業務范圍完全是按照運輸機場來設計的,比如英語要過ICAO四,要考儀表導航等等。對于執照考試,國家人力資源部門以及民航局人事部門的政策導向是盡量予以取消,但各地區管理局目前還沒有做出相應的措施。目前為止,要考取管制員執照,必須要專業院校本科畢業,對于氣象執照近幾年放松學歷要求了。另外,要考取管制和氣象執照,必須先到運輸機場實習一定時間,管制一般是一年,氣象一般是半年,然后才能參加執照考試。從具體崗位來看,不同機場的相同崗位也未必要求一致,以下僅以兩大機場的招聘人員要求為例,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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